来源:发布日期:2008.03.25浏览量:319
中新社广州: 从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获悉,自二00七年广东省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行药品网上
阳光采购改革以来,该省全年药品采购总额为人民币一百九十二点七亿元,节约患者费用近二十亿元。
截止到二00七年底止,广东全省医疗机构按规定应参加药品阳光采购的医疗机构有六百八十三家,实际参加的医疗机构有一千零三十九家,大大超过了应参加的医疗机构;全年药品采购总额为一百九十二点七亿元,其中:通过各市招标集中采购的金额为七十一亿元;全省网上阳光采购的金额为一百二十一点七亿元,节约患者费用近二十亿元。
广东全省各地医疗机构均按规定严格执行网上阳光采购制度,实现了全省县及县以上和珠三角地区乡镇卫生院百分之百通过网上采购挂网药品,达到药品阳光采购的预期目标,有效的规范了各地的药品集中采购;同时也降低了企业在全省二十一个市来回跑招标的麻烦,减轻了企业招标成本。
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二00七年的工作经验和总结,目前相关部门经过多轮讨论和三次挂网公示,已经形成二00八年广东省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方案,其主要在上一年的方案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合理修改,预计该方案即将进入实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