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日期:2008.03.31浏览量:359
近日,上海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确定了今年本市虚假违法广告整治的重点,对消费者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有重大影响、违法多发易发、社会各方重点关注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包括保健食品和保健用品)、医疗服务、化妆品、房地产、投资理财类等产品(服务)广告,以及可能影响社会和谐、引发公众强烈反响和社会不安定情绪的低俗、媚俗、炫富等不良文化广告被列为今年广告监管整治的重点,互联网等新媒体并被列为重点关注的广告媒介。
上一篇:沪公布八类典型虚假违法广告 医药类占3条
下一篇:新GMP指南将生效 我国医药出口企业应予关注